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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民办学校学位补贴即将申报,非深户也可申请,一年最高九千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发表时间:2023-02-18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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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民办学校学位补贴即将申报,非深户也可申请,一年最高九千

(深圳民办学校学位补贴即将申报,非深户也可申请,一年最高九千)

  南都讯记者贺如妍10月8日起,深圳2019年秋季学期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开始申报,深户和非深户都可以申请。补贴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最多7000元,初中每人每年最多9000元。具体信息如下:

  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学生(含已在深圳市申领过学位补贴的学生)可登录“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申报系统”(网址:

  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在深圳市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给付”栏目进行申报。

  申报时间

  10月8日(星期二)上午9:00-10月14日(星期一)下午6:00。

  申报对象

  具有深圳市学籍,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深圳市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三)非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或者学生本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申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材料要求

  深圳民办学位补贴申请材料大多都不用实体证件,只需准备相关证件信息就好。

  学生:

  1.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入校时间;

  2.户籍属性(深圳户籍、非深户籍、港澳户籍、台湾户籍)。

  监护人:

  1.监护人姓名、户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2.非深圳户籍监护人一方必须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新版居住证;

  3.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深圳户籍和港澳台湾籍的学生,不需填写此项),非深户籍学生家长申报前务必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录入计生信息(如已录入的,则不必重复录入)。

  注:台湾户籍的学生,需向所在学校提交学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签发地为深圳市公安机关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港澳户籍的学生,需向所在学校提交学生的签发地为深圳市公安机关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若无此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则需要提交深圳市公证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补贴标准

  小学:每人每年最多7000元(每学期最多3500元);

  初中:每人每年最多9000元(每学期最多4500元)。

  补贴规则:(实际补贴)

  受委托学校的学费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学费收费标准;

  受委托学校的学费收费标准高于补贴标准的,补贴额度为补贴标准的最高值。

  也就是说,家长实际能补贴多少钱,和学校学费有关系。

  例如:

  某民办初中学校一年学费为8000元,低于初中补贴标准,家长可拿到手的补贴为8000元;

  若该校一年学费为元,高于初中补贴标准,家长可拿到手的补贴为9000元。

  注:住宿、校车、校服等费用不在补贴范围。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申报系统”申报。点击“学生家长填报入口”,进入填报系统。

  (一)注册、登录

  对于首次登录该系统的学生/家长,需进行“用户注册”。

  注册好之后就可以登录补贴申请系统了。

  (二)填报信息

  信息填报页面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如确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登录后按有关要求填写或修正相关信息,步骤如下:

  ★学生基本信息

  ★监护人信息

  ★计划生育信息

  ★信息的保存

  (1.填写过程中可随时点击【保存信息】按钮及时保存;2.保存后发现信息需要修改的,可以直接修改;保存后退出系统,可以重新登录系统作相应的修改,再点击【保存信息】按钮。)

  ★信息的提交

  (1.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并保存,复查无误后,请点击【提交,申请补贴】按钮,系统进入信息核对页面,再次核对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确认提交后信息将不能修改。2.提交后发现信息有错误确需修改,在未打印申报表、且申报时间未截止、且学校未进行初审前可进行撤销申请操作,否则需要联系学校进行退回重新申报。)

  撤销申请操作如下:

  点击申报页面下方的【撤销申请】按钮,撤销申请后需及时更改错误信息,再按照第1步完成确认提交。

  注:撤销申请操作后必须再次进行申请补贴及确认递交操作,否则系统就会认为申请人放弃了申请本学期的学位补贴。

  (三)确认补贴申报信息

  确认提交信息后,家长需要通过系统自行打印申报表,由家长签字确认,上交学校。

  如家长在签字确认中发现信息有误需修改的,联系学校由学校退回重新申报。

  (四)查看核验结果

  家长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本系统(11月4日9:00),在“核验结果”栏目中查看核验结果。

  注:填报过程中如有困难,请向所在学校寻求帮助解决。

  (五)忘记密码取回方式

  1.可以通过关注“亮信服务”公众号进行密码微信重置,也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找回密码。如手机号码失效、变换,可以拨打技术服务热线0755-进行咨询;

  2.联系学校老师进行密码重置,重置时候的密码是证件号码的后六位(如果最后六位中包含字母的,重置密码后首次登录时请输入大写字母)。

  申报要求

  1.本学期插班学生及以往学期在深圳市申报学位补贴但未通过审核的学生,填写申报页面的信息项并提交申请;

  2.以往学期已在深圳市申报学位补贴并通过审核、领取了学位补贴的学生,本学期仍须登录“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申报系统”提交申请,如原填报的信息发生变动,可对变动的信息作相应修改、补充后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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