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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租房新规来啦!这些人将受益!如何申请?

栏目:深圳保障房 人气:0发表时间:2023-02-09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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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租房新规来啦!这些人将受益!如何申请?

(深圳公租房新规来啦!这些人将受益!如何申请?)

  在深圳

  有多少人

  每个月最大的一笔支出就是房租

  都盼望着能在深圳

  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或者房东不要再涨租了

  要是能低价租房就好了

  于是

  不少人都挺关注公租房的消息的吧

  毕竟,公租房的租金比市面租金低

  而且不用老是担心随时涨租

  最近又有关于公租房的好消息啦

  近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发布了

  城镇中等偏下及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新就业无房职工、

  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将受益

  我们赶紧来看看这个新规说了什么吧

  公租房新规

  其实

  上个月29日的时候

  深圳就有发了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还有安居房、人才房相关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的时间刚好于昨天截止

  接下来深圳公租房会有什么变化呢

  大家拭目以待吧

  公租房改革办法

  公租房分配以轮候分配为主

  定向分配为辅

  面向户籍中等偏下

  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居民配租的

  以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名义提出申请

  面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单位、

  先进制造业企业等单位配租的

  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再由用人单位安排给符合条件的职工入住

  申请条件

  家庭或个人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人参加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或者医保,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特殊群体可不受社保累计缴费时间的限制

  特殊群体包括:(上下滑动可查看)

  1.经本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为退役军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2.经本市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残疾人(含一、二、三、四级残疾人)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3.经本市民政部门认定为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4.经本市民政部门认定为成年孤儿的申请人;

  5.经本市医疗卫生行政部门认定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申请人;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为60周岁以上,或者申请人为60周岁以上的单亲家庭、单身居民;

  7.经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区人民政府认定为见义勇为人员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8.属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获得者、广东省道德模范或者深圳市文明市民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9.经国家、省政府(或者国家部委)及深圳市人民政府认定为劳动模范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或者经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人民政府认定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

  10.经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群体。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总额均符合本市规定的限额标准;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租住具有保障性质或者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已入住用人单位人才住房的除外;因承租家庭人口数增加,导致与原住房配租建筑面积标准不一致的,承租家庭可以在租赁合同期间再次申请轮候公租房。

  (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因违反住房保障、人才安居相关规定而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租房轮候申请。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配偶可以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或者满60周岁以上的,可以不受户籍及居住证的限制。

  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或者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期间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可以列为共同申请人。

  用人单位安排本单位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入住公租房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职工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二)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职工入住时劳动合同处于有效期内;

  (三)职工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四)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符合本市规定的限额标准,但同一套住房以集中居住方式安排多名职工入住的情形除外;

  (五)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入住备案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六)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均未正在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七)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均未在本市租住具有保障性质或者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

  租金是多少

  公租房的租金水平为届时同区域同类型市场租金的30%左右。其中,面向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配租的,租金按照公租房的10%确定。

  租房面积有多大

  1.单身居民、一至两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

  2.两至三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

  3.三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

  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可以根据情况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

  征求意见稿中其他的内容

  小编在这就不多说了

  小编再强调一下

  上面这个只是征求意见稿

  具体什么时候实施

  还不知道哦

  具体实施的内容

  也要等最后通知

  我们才知道哦

  接下来

  咱还是来讲讲现行的公租房规定

  要怎么申请吧

  深圳公租房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深圳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2、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只需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即可;属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或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

  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为单身的,也可以申请公租房,但需年满18周岁

  2、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

  3、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4、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所需材料

  申请流程

  首先要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

  (下称“住建局”)

  提出轮候申请

  申请时建议使用电脑。

  网址:

  申请完后

  也是在该网站打印轮候申请表

  填报完成并通过系统初步进行排查的

  申请人可在系统预约受理点及受理时间

  然后在预约时间内到预约受理点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的地点:

  当你的申请轮候成功以后

  一般需要等待半年以上才会正式进入轮候库

  正常来说住建局都会定时在官网上发布拟合格名单

  小伙伴们可以定时上去看看哦

  不要以为进入轮候库就完了

  还要等着官方出认租公告

  如果有心仪的房源且满足认租条件

  记得及时去认租哦

  ......................

  文章由整理发布,转载请联系授权

  素材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务院、

  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住建局等

  编辑|烟花

  “来了就是深圳人”,

  这句话深圳几乎家喻户晓!

  回不去的家乡,离不开的深圳,

  既然选择在这里奋斗,那就入个深户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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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编有话说

  入深户才能申请公租房或安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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