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落户条件
入户深圳办理流程

免费落户咨询热线

13671738356

当前位置:上海落户政策 > 上海居住证 > 已办理上海居住证,正在申请积分,要求提供离职证明,因证明丢失,找上家公司但公司名称已变更,怎么办?

已办理上海居住证,正在申请积分,要求提供离职证明,因证明丢失,找上家公司但公司名称已变更,怎么办?

栏目:上海居住证 人气:0发表时间:2023-09-24来源:网络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咨询

落户咨询二维码  

已办理上海居住证,正在申请积分,要求提供离职证明,因证明丢失,找上家公司但公司名称已变更,怎么办?

(已办理上海居住证,正在申请积分,要求提供离职证明,因证明丢失,找上家公司但公司名称已变更,怎么办?)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98号)第十六条规定,“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按照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调阅持证人的人事档案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规定,“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接收档案时,要本着实事求是、便民利民的原则,对缺少材料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要认真审核和甄别档案材料,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关键材料一般是指用于核定存档人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的材料”。

  

据此,人才服务中心在收取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时并不要求个人提供单位离职证明。人才服务中心会调阅持证人档案,若发现缺少核实工作经历的关键材料,档案部门才会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及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并需要申请人及时补充材料。

  

感谢您对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回复。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此文关键字: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最新文档

推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