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落户条件
入户深圳办理流程

免费落户咨询热线

13671738356

当前位置:上海落户政策 > 大专本科落户 > 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告2013届本科毕业生书

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告2013届本科毕业生书

栏目:大专本科落户 人气:0发表时间:2024-09-11来源:网络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咨询

落户咨询二维码  

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告2013届本科毕业生书

(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告2013届本科毕业生书)

  

各位毕业生同学:

  

为做好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保证各项就业服务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上海生源的毕业生告知事项:

  

1、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如在毕业时已签定就业协议书并到校鉴证的,档案将按协议书上档案接受地址投递;毕业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即未签定就业协议书的),离校时学校将学生档案一律投递至其户籍所在区的职业介绍中心(具体地址详见附表)。

  

2、已签约毕业生报到证:今年我校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25日-6月29日,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毕业生的《报到证》送至各学院,请毕业生们于6月25日到所在学院领取。

  

3、未签约毕业生报到证:在毕业离校之日起两年内(2013.7.1~2015.6.30),毕业生可凭学校发给的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约后来校办理打印报到证的有关手续。报到证的底联放入个人档案以及之后的档案转递均由毕业生去户籍所在区的职业介绍中心办理。

  

4、毕业生办理劳动手册:6月25日之后,上海生源到其户口所在地的职业介绍中心办理劳动手册。在办理时需持:①户口本②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各职介中心提供的《人事档案传递告知单》请毕业生自行保留,学校会按照上述方式寄送毕业生档案。

  

5、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请到所在学院登记,并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毕业生就业援助申请表》,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继续为登记的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请在离校时将联系方式留给所在学院,以便于今后保持联系。

  

非上海生源的毕业生告知事项:

  

1、申请上海户籍的毕业生:

  

⑴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等待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的审批结果。凡获准上海户籍的毕业生请至单位领取批复单,凭批复单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打印报到证和迁移户口事宜。

  

⑵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有关规定,对于非上海生源获准上海户籍的毕业生,若用人单位无集体户口,户口及档案一律转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政策照顾除外)。

  

⑶获准上海户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根据其落户地址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或用人单位办理落户手续和办理劳动手册。

  

落户至用人单位的毕业生请于2013年8月1日以后去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办理时需持:①单位集体户口证明②毕业证书,同时提供《关于同意接受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第一联;《就业报到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落户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的毕业生其手续办理程序为:

  

第一步,查询档案到达。8月1日之后毕业生可通过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档案是否到达,或者直接到受理部门查询档案到达情况。

  

第二步,若档案已到达,凭所需材料直接办理档案委托管理手续。

  

取得上海市户籍进沪就业通知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凭接受单位的《人事代理委托书》办理;如同时办理落户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集体户口,需要同时提供《关于同意接受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第一联;《就业报到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照片两张。

  

2、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的毕业生:

  

凡已提交企业加盖公章的《进沪就业登记表》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本科毕业生,请于2013年6月25日至学院领取《进沪就业通知单》及回原籍的《报到证》。办理居住证的毕业生其户籍和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凭“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回原籍落户并开具落户外省市的户籍证明,将落户外省市的户籍证明及通知单交用人单位。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为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通知单》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请到所在学院登记,并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毕业生就业援助申请表》,校就业指导中心将继续为登记的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请在离校时将联系方式留给所在学院,以便于今后保持联系。

  

毕业生档案寄送:

  

毕业生档案投递时间在毕业离校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学校通过杨浦区机要通信局寄送。档案投递结果可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查询。查询网址:杨浦区机要通信局寄送学生档案查询的有效期限是从学生档案交寄之日起,一年以内。在查询有效期内,如需办理查询,请毕业生凭个人身份证至校就业中心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毕业生事务咨询:

  

毕业生如需咨询事务,请联系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临港校区地址:上海市沪城环路999号学生事务中心303室

  

邮编:

  

电话:021-传真:021-

  

E-mail: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3:30

  

军工路校区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318号上海海洋大学

  

军工路综合办事处102室

  

电话:021-

  

接待时间:每周二、四、六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咨询电话及网址

  

咨询电话:021-(总机)

  

咨询网址:

  

校友会联系方式:

  

我校在全国各地设有校友联谊会分会,有关各地校友会的具体联系方式,可咨询校友工作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192号信箱

  

邮编:

  

电话(Fax):021-

  

“校友在线”(

  

e-mail:

  

联系人:陈祺

  

最后祝毕业生们前程似锦!

  

附件:上海市各区职业介绍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此文关键字: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最新文档

推荐文档